今年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围绕“应援尽援”目标任务,通过深化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构筑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和经费“三条保障线”,完善便民政策措施,有效增强了法律援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改善民生的能力。据统计,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47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3.8%,其中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96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325件,增长63.9%;受援人免交法律服务费用1907万元,为受援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达89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
一是构建和完善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和经费“三条保障线”。全市41个法律援助机构,除9个列入行政机构外,有29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编制279名,比去年增加29名;现有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249名;全市法律援助财政拨款达到143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72.8%。其中,市财政首次对区县预安排法律援助办案专款530万元。
年初,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刊登了我市构筑法律援助三条保障线的做法,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司法部吴爱英部长、赵大程副部长作了重要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司法部于7月14日发出了学习重庆市构筑法律援助“三条保障线”,加强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学习我市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思路、措施,努力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
二是深化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按照继续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和“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工作要求,继续开展以实现“应援尽援”、服务和谐重庆为目标的“法律援助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五支队伍”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将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列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重点,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和“应援不援”的情况。
三是完善法律援助的便民政策措施。一是建立“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对涉及震灾的法律援助申请暂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符合条件的当日审批,并在12小时内指派专人及时办理。二是推行法律援助“网上审批”。黔江区在全市率先建成法律援助网上审批平台,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和审批等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法律援助质量。三是会同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暨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意见(试行)》,强化检察机关与法律援助机构的双向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申诉难、胜诉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