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14日通报:13日凌晨,该市公安海珠区分局民警在驾驶警车巡逻盘查可疑车辆过程中遭到阻挠,在被抢走警察证并被强行拖行数米后,被迫鸣枪,造成一名男子死亡。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严格依法迅速开展调查。(《广州日报》11月14日)
社会治安与公民权利主张有时处于一种相对立的状态。要在这种矛盾中前进,只能从中寻找一种平衡,这种平衡就是要用合理并且能有效地进行操作的规则、程序来限制警察权力的边界,限制警察开枪的边界。
当务之急就在于找出真相,一种相对中立的调查结论。广州公安局虽然及时地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但是公众仍希望中立的司法部门能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并披露真相。
去年,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就治安进行部署时指出,干警要敢于履行职责,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尤其是在执勤中面对砍手党等严重威胁群众和干警安全时,干警要敢于开枪。张桂芳这一表态在当时就在社会引发了极大反响,舆论认为干警要敢于开枪,但前提必须是合法开枪。虽然关于警察如何合法地开枪,法律上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在特定情况下,对于警察是否合法开枪,仍存疑惑。今天有必要借这一事件展开讨论,深入反思,一方面要让民众接受合法开枪的观念,避免遭受不必要的伤害,另一方面要在警察中形成尊重公民生命权的观念,谨慎开枪。